功能主治:用于蛔虫和蛲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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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磷酸哌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托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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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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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303 |
国药准字H14021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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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蛔虫和蛲虫感染。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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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用于蛔虫感染,睡前一次服15-18片,连服2日;用于蛲虫感染,睡前一次服10-12片,连服7~10日。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用量(片)次数蛔虫病蛲虫病1-310-155-73睡前一次服用。蛔虫病连服2日;蛲虫病连服7~10日4-616-217-104-57-922-2710-125-79-1228-3212-157-8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儿童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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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肝肾功能不全、神经系统疾患或癫痫患者禁用。 |
1.服用该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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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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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蛔虫和蛲虫感染。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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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可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感觉异常、荨麻疹等,停药后很快消失。2.对本品过敏者可发生流泪、流涕、咳嗽、眩晕、嗜睡、哮喘等。3.偶可见病毒性肝炎样表现、瞳孔缩小、调节障碍、麻痹性斜视等。 |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素丙酸酯的十二烷基硫酸盐,对葡萄球菌属、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可对本品呈现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活性;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处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抑制。本品仅对分裂活跃的细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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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人体(特别是儿童)具有潜在的神经肌肉毒性,应避免长期或过量服用。2.营养不良或贫血者应先予纠正再开始服用本品。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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