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祛风除湿,舒筋通络,活血止痛。用于肢体拘挛,手足麻木,腰腿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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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天麻、羌活、独活、杜仲(盐炒)、牛膝、粉萆薢、附子(制)、当归、地黄、玄参。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吉非替尼。化学名称:N-(3-氯-4-氟苯基)-7-甲氧基-6-(3-吗啉丙氧基)喹唑啉-4-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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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康尔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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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852 |
国药准字H20193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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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祛风除湿,舒筋通络,活血止痛。用于肢体拘挛,手足麻木,腰腿酸痛。 |
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头颈部肿瘤、肾细胞癌、乳腺癌、食管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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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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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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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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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祛风除湿,舒筋通络,活血止痛。用于肢体拘挛,手足麻木,腰腿酸痛。 |
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头颈部肿瘤、肾细胞癌、乳腺癌、食管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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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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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偶尔可发生急性间质性肺病,部分患者可因此死亡不良反。伴发先天性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肺尘病/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发性肺炎的患者出现这种情况时死亡率增加。如果患者气短,咳嗽和发热等呼吸道症状加重,应中断治疗,及时查明原因。当证实有间质性肺病时,应停止使用吉非替尼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治疗。已观察到无症状性肝转氨酶升高(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节)。因此,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可谨慎的用于肝转氨酶轻中度升高的患者。如果肝功能损害严重,应考虑停药。诱导CYP3A4活性的物质可增加吉非替尼片的代谢并降低其血浆浓度。因此,与CYP3A4诱导剂(如苯妥因、氨甲酰氮卓、利福平、巴比妥盐类或StJohn’sWort)合用可降低疗效。已报道在服用华法令的一些患者中出现国际正常值(INR,InternationalNormalisedRatio)升高及/或出血事件。服用华法令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INR的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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