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全身性、部分性癫痫或其他癫痫的治疗,在哺乳期妇女应用于严重病例或那些对其他药物治疗耐药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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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丙戊酸钠。化学名称:2-丙基戊酸钠分子式:C8H15NaO2分子量:166.20 |
本品主要成分巴氯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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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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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395 |
国药准字H1998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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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全身性、部分性癫痫或其他癫痫的治疗,在哺乳期妇女应用于严重病例或那些对其他药物治疗耐药的患者。 |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 1、多发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性脊髓炎脊髓外伤运动神经元病。 2、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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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0.4g(1~2片),一日2次。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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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有肝功能损害(见注意事项)致畸胎危险(见妊娠)神经病学障碍:在本品治疗期间,少数患者出现昏睡或木僵,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治疗过程中,可单独出现或和癫痫发作同时出现。详见说明书。 |
不良反应主要是于治疗开始时、剂量增加过快、剂量过大的患者,不良反应常为暂时性的,减少剂量后可减弱或消失;其程度也较轻,一般不需停药。对有精神病史者或伴有脑血管疾病(如:中风)和老年患者,不良反应可能较为严重。 1、中枢神经系统:治疗开始时常出现日间镇静、嗜睡和恶心等不良反应,偶见出现口干、呼吸抑制、头晕、无力、虚脱、精神错乱、晕眩、恶心、呕吐、头痛和失眠。 2、神经精神病学的表现偶有或罕见报道有:欣快、抑郁、感觉异常、肌痛、肌无力、共济失调、震颤、眼球震颤、调节紊乱、幻觉、恶梦。上述症状常难以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别。可能会降低惊厥阈,并引起惊厥发作,癫痫患者尤应注意。 3、胃肠道:偶有轻度的胃肠功能紊乱(便秘、腹泻)。 4、心血管系统:偶会发生低血压、心血管功能降低。 5、泌尿生殖系统:偶见或罕见排尿困难、尿频、遗尿。这些常难于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别。 6、其他副作用:罕见或个别病例有视力障碍、味觉障碍、多汗、皮疹、肝功能损害。某些病人对药物可显反常的反应而表现为痉挛状态加重。可能会出现肌张力过低,使病人更难于行走或照料自己,这种情况通常在调节剂量后可缓解(如:减少日间剂量,可能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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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癫痫妇女在妊娠期间接受丙戊酸治疗时伴随出现的危险如下:伴随癫痫和癫痫药出现的危险在接受抗癫痫治疗的母亲所生下的婴儿畸形的总发生率已证明高于一般孕妇(3%)的2~3倍,虽然有报导在多种药物治疗时,婴儿畸形率增高。但是(与畸形有关的)治疗与疾病关系尚未正式确定。最常见的畸形为唇裂和心血管畸形。突然中断抗癫痫药物治疗可能引起母亲病情加重和引起对胎儿的不利作用。伴随本品出现的危险在动物,已证实对小鼠、大鼠及兔有致畸胎作用。在人类,接受本品治疗的妇女。在怀孕期前三个月出现畸形的总危险性并不高于其它抗癫痫药。已有复合畸形报告特别是肢体畸形的病例。那些作用的发生率尚未完全确定。本品有引起神经管缺损的倾向:脊髓脑膜膨出,脊柱裂等。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估计为1~2%。纵观上述资料,如果妇女计划怀孕,要复习抗癫痫治疗的指征,应考虑补充叶酸盐。在妊娠期,丙戊酸抗癫痫治疗如果有效则不应停止,建议单药治疗;应使用每日最小有效剂量,分次服用。应进行特殊的产前检查监测,以检出可能发生的神经管缺损或其它畸形新生儿危险性。有报导妊娠母亲应用丙戊酸钠,新生儿出现出血综合征。此种出血综合征与血纤维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妊娠期间,尤其在最初3个月,只有在抢救生命时才能使用本药,应仔细权衡治疗对母亲和胎儿之间的利弊。巴氯芬可通过胎盘屏障。母亲服用治疗剂量的巴氯芬,活性物质可进入乳汁,但量甚少,对婴儿影响不大。 儿童用药:见 老年用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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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全身性、部分性癫痫或其他癫痫的治疗,在哺乳期妇女应用于严重病例或那些对其他药物治疗耐药的患者。 |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 1、多发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性脊髓炎脊髓外伤运动神经元病。 2、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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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解痉药,是γ-氨基丁酸(GABA)的衍生物,为作用于脊髓的骨骼肌松弛剂、镇静剂。该药通过激动GABAβ-受体而使兴奋性氨基酸如谷氨酸、门冬氨酸的释放受到抑制,从而抑制单突触和多突触反射在脊髓的传递而起到解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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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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痉挛状态合并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或意识错乱状态的病人,因病情可能恶化,应慎用巴氯芬,并对 病人进行严密监护。对伴有癫痫的痉挛状态患者,除继续使用适当的抗惊厥药治疗外,可在适当的监护下 使用巴氯芬。 对有消化性溃疡或有该病史的患者,以及患有脑血管病、呼吸、肝、肾功能衰竭者,也应慎用巴氯芬。 因神经源性的原因而影响膀胱排空的病人,使用巴氯芬治疗期间可有改善。然而,对已患有括约肌张力过高的病人,可能引起急性尿潴留,应慎用巴氯芬。 有报告使用巴氯芬特别是长期使用者突然停药,可发生焦虑、意识错乱状态、幻觉、精神病、躁狂或偏执状态、惊厥(癫痫持续状态)、心动过速,并且可出现一种反跳现象,使痉挛状态一过性加重。除非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应通过逐渐减少剂量而终止治疗(大约需1-2周以上)。 由于有报告在极个别病例中引起血清谷草转氨酶(AST)、碱性磷酸酶和血糖升高,对肝病或糖尿病患者应定期作有关实验室检查,以确证上述已有的疾病与药物的诱导无关。巴氯芬的镇静作用可使患者的反应能力受影响,应激性降低。因此患者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注意。 应远离儿童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