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表现为月经过多,经期延长,中医诊断为“漏证”,辨证属血热证,症见经血量多,或淋漓不净,色深红或紫红,质粘稠,夹有少量血块,伴有面赤头晕,烦躁易怒,口干喜饮,便秘尿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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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赤芍、益母草、三七、仙鹤草、地榆炭、蒲黄炭。辅料:玉米淀粉、二氧化硅。 |
主要成份丙硫异烟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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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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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13 |
国药准字H4402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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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表现为月经过多,经期延长,中医诊断为“漏证”,辨证属血热证,症见经血量多,或淋漓不净,色深红或紫红,质粘稠,夹有少量血块,伴有面赤头晕,烦躁易怒,口干喜饮,便秘尿赤。 |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病经一线药物(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无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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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14天一疗程,或中病即止。 |
1、成人常用量 口服,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一次250mg,一日2~3次。2、小儿常用量 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一次按体重口服4~5mg/kg,一日3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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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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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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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表现为月经过多,经期延长,中医诊断为“漏证”,辨证属血热证,症见经血量多,或淋漓不净,色深红或紫红,质粘稠,夹有少量血块,伴有面赤头晕,烦躁易怒,口干喜饮,便秘尿赤。 |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病经一线药物(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无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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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头痛、眼干,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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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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