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表现为月经过多,经期延长,中医诊断为“漏证”,辨证属血热证,症见经血量多,或淋漓不净,色深红或紫红,质粘稠,夹有少量血块,伴有面赤头晕,烦躁易怒,口干喜饮,便秘尿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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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赤芍、益母草、三七、仙鹤草、地榆炭、蒲黄炭。辅料:玉米淀粉、二氧化硅。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雷尼替丁0.15克。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粘合剂(淀粉浆或乙醇)、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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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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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13 |
国药准字H44021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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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表现为月经过多,经期延长,中医诊断为“漏证”,辨证属血热证,症见经血量多,或淋漓不净,色深红或紫红,质粘稠,夹有少量血块,伴有面赤头晕,烦躁易怒,口干喜饮,便秘尿赤。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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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14天一疗程,或中病即止。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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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重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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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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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表现为月经过多,经期延长,中医诊断为“漏证”,辨证属血热证,症见经血量多,或淋漓不净,色深红或紫红,质粘稠,夹有少量血块,伴有面赤头晕,烦躁易怒,口干喜饮,便秘尿赤。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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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头痛、眼干,可自行缓解。 |
本品为H2受体抑制剂,具有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口服后经胃肠道吸收迅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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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8岁以上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疑为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6.对肝脏有一定毒性,但停药后即可恢复。 7.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8.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其发病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 9.可降低维生素B12的吸收,长期使用,可致B12缺乏。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