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血管扩张药。有改善微循环作用。主要用于微循环障碍性疾病,如糖尿病引起的肾病,周围神经病,视网膜病,眼底病及缺血性脑血管病,也可用于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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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胰激肽原酶。 |
盐酸氟桂利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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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百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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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366 |
国药准字H2302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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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血管扩张药。有改善微循环作用。主要用于微循环障碍性疾病,如糖尿病引起的肾病,周围神经病,视网膜病,眼底病及缺血性脑血管病,也可用于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 |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2.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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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0~240单位)2~4片,一日(360~720单位)6~12片,空腹服用。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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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现象及胃部不适和倦怠等感觉,停药后消失。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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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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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血管扩张药。有改善微循环作用。主要用于微循环障碍性疾病,如糖尿病引起的肾病,周围神经病,视网膜病,眼底病及缺血性脑血管病,也可用于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 |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2.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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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1)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2)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3)椎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4)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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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药前请详询过敏史。 2.本品为肠溶片,应整片吞服以防药物在胃中被破坏。 3.本品为一种酶制剂,应注意药品存放在阴凉处,按药盒上注明的有效期使用。由于本制剂未进行过临床研究,因此服用本品的患者,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有关检查,以及时了解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避免延误病情。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