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胺类药物中毒、肝内胆汁淤积、巴比妥类中毒、酒精中毒、脂肪肝、肝炎、肝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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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甲硫氨酸及维生素B1。 |
本品主要成份舒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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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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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21 |
国药准字H3702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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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胺类药物中毒、肝内胆汁淤积、巴比妥类中毒、酒精中毒、脂肪肝、肝炎、肝硬化 |
本品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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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溶解至20mg/ml(以甲硫氨酸计)。肌肉注射:每次40mg~100mg(以甲硫氨酸计),日1~2次。静脉注射:每次100mg~200mg(以甲硫氨酸计),每日1次,以5%葡萄糖溶液或0.9%氯化钠溶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 |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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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2.剂量大于一日600mg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3.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 4.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5.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6.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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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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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使用时应减低剂量。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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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胺类药物中毒、肝内胆汁淤积、巴比妥类中毒、酒精中毒、脂肪肝、肝炎、肝硬化 |
本品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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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属苯甲酸胺类抗精神病药,作用特点是选择性阻断中脑边缘系统的多巴胺(DA2)受体,对其它递质受体影响较小,抗胆碱作用较轻,无明显镇静和抗兴奋躁动作用,本品还具有强止吐和抑制胃液分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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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痫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