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感染、外阴瘙痒,细菌性、滴虫性、老年性阴道炎、宫颈糜烂及各型肝炎病人或其他传染病人皮肤及污染物的消毒,还用于个人卫生、器具的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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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碘。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化学名:3,7-二甲基-9-{2,6,6-三甲基-1-环已烯-1-基}2顺-4反-6反-8反-壬四烯酸。 分子式:C20H28O2 分子量:3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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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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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2119 |
国药准字H1093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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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感染、外阴瘙痒,细菌性、滴虫性、老年性阴道炎、宫颈糜烂及各型肝炎病人或其他传染病人皮肤及污染物的消毒,还用于个人卫生、器具的消毒。 |
严重痤疮、结节囊肿性痤疮、毛发红糠疹、扁平苔癣、玫瑰痤疮、鱼鳞病、银屑病、掌跖角化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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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化脓、疮、创伤、烧伤等用原液涂擦患处。2.阴道感染:霉菌性、淋菌性、金黄葡萄球菌、滴虫性、老年性阴道炎、宫颈糜烂用20倍温水稀释后冲洗。外阴瘙痒、产后伤口愈合用10倍温水稀释后坐洗或涂擦。3.宫颈炎和糜烂经冲洗后,每晚用带尾线药棉经原药液浸泡2分钟后,塞入阴道宫颈处,次日早上取出。4.各型肝炎病人或其他传染病人污染物,因妇科阴道感染而污染的内衣、内裤的灭菌消毒,用20-30倍水稀释(至黄色)浸泡20-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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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碘过敏或烧伤面积达20%以上者忌用;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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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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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皮肤感染、外阴瘙痒,细菌性、滴虫性、老年性阴道炎、宫颈糜烂及各型肝炎病人或其他传染病人皮肤及污染物的消毒,还用于个人卫生、器具的消毒。 |
严重痤疮、结节囊肿性痤疮、毛发红糠疹、扁平苔癣、玫瑰痤疮、鱼鳞病、银屑病、掌跖角化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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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使用冲洗器前应做消毒处理,取原液5ml用温水稀释成100ml的液体,将清洗器置入,浸泡5分钟后清除干净重新配液使用,并检查冲洗杆是否光滑,以免损伤阴道粘膜。2.忌与其他外用药及碱性洗涤用品同用,本品不污染织物,冲洗时将药液在阴道内保持2-3分钟,在治疗中如衣物染黄,温水搓洗即脱。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糖尿病、肥胖症、酒精摄入增加及脂代谢异常或家族性脂代谢异常患者慎用。2.国外异维A融原研产品的临床研究显示,多数重度难治性结节性痤疮患者在用该药治疗15-20周能完全清除或缓解症状,故其推荐疗程为15-20周,且说明在15-20周疗程结束前,若痤疮结节总计数的减少已超过70%则可停药。因患者间存在个体差异,故下述相关信息可作为临床个体化治疗的参考。3.尚未对长期他用异维A酸(即使小剂量使用)进行过研究,不推荐长期使用。异维A酸长期使用对于骨流失的影响尚不清楚(详见【不良反应】)。4.育龄期妇女在服药前、服药期间、停药后应作妊娠试验。-育龄期妇女.在处方本品前,必须进行两次确认尿或血清妊娠试验为阴性(最低敏感浓度25mIU/mL),第一次测试(筛选检查)由处方者在确定是否对符合要求的患者使用本品时进行,第二次测试(确证检查)必须在质控合格的实验室进行,两次测试时间间隔不少于19天。-月经规律的患者,在开始服用本品前采用2种有效避孕措施1个月,必须在月经期的最初5天内进行第二次妊娠试验。-闭经、月经不规律或使用避孕方法可停止月经来潮的患者,须在开始服用本品前采用2种有效避孕措施1个月并进行第二次妊娠试验。-治疗期间每个月都必须进行尿液或血清学妊娠试验以排除妊娠。女性患者每次处方前应每在质控合格的实验室进行妊娠试验检查。5.服药期间应定期(每周或每2周)进行血糖、血脂,肝功能和肌酸磷酸激酶的检查。6.若出现抑郁、躁动、精神异常或攻击性行为的情况,患者应立即停药,患者或其家属与处方医师及时联系。7.本药应避免与四环素类药物同时服用,如患者出现假性脑瘤(良性颅内压增高)的症状,如视神经乳头水肿、头痛、恶心、呕吐及视力模糊,应立即停药,并进行视神经检查,必要时交神经科专家作进一步诊断治疗。8.可能患骨质疏松的患者(如老年人或既往有骨质疏松、骨软化及其他骨代谢异常患者)应谨慎使用。伴有神经性厌食症及在合并使用其它可导致药物性骨质疏松、骨软化和/或影响维生素D代谢药物的患者也应注意。9.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如出现以下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包括:甘油三酯血症不能控制至可接受的水平、胰腺炎,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如:史蒂文斯一约翰逊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耳鸣、听力损害、肝酶持续增加、不降或怀疑发生肝炎、腹痛、直肠出血或严重腹泻、视力困难、严重过敏反应等。10.本品应避免与含维生素A的维生素补充制剂同时使用。11.避免在阳光及紫外线下长时间照射。12.用药期间及停药后三月内不得献血。13.治疗初期痤疮症状或许有短暂性加重现象,若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用药,不宜同时服用其他角质分离剂或表皮剥脱性抗痤疮药。14.必要时可用温和的外用药作辅助性治疗。15.本品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处方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