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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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舍曲林。 |
活性成份:氢溴酸西酞普兰 化学名称:1-(3-二甲氨丙基)-1-(4-氟代苯基)-1,3-二氢异苯并呋喃-5-腈,氢溴酸盐 分子式:C20H21FN2O·HBr 分子量:405.35 辅料名称:玉米淀粉、乳糖、共聚维酮、甘油、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纤维素钠、硬脂酸镁、羟丙甲纤维素、聚乙二醇400、二氧化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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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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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141 |
国药准字HJ2017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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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抑郁症、强迫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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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毫克/日。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毫克/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l周。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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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根据文献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下: 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和多汗。 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眩晕和震颤。 胃肠道:腹泻/稀便、消化不良和恶心。 精神:厌食、失眠和嗜睡。 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舍曲林片已上市多年。根据文献资料,患者服用舍曲林期间自发报告的不良事件如下: 自主神经系统:瞳孔变大和阴茎异常勃起。 全身:过敏反应、过敏症、类过敏反应、哮喘、乏力、发热、面色潮红、不适,体重减轻,体重增加。 心血管系统:胸痛、外周性水肿、高血压、心悸、眼周浮肿、晕厥及心动过速。 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昏迷、抽搐、头痛、偏头痛、运动障碍(包括锥体外系副反应症状如多动、肌张力增高、磨牙及步态异常)、肌肉不自主收缩、感觉异常和感觉迟钝。还有5-羟色胺综合症相关的症状和体征,如一些因同时使用5-羟色胺能药物而引起的焦虑不安、意识模糊、大汗、腹泻、发热、高血压、肌强直及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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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曾在大鼠及家兔进行了生殖毒性研究,在人类最大用药剂量的20倍和10倍(按mg/kg/日计)的剂量水平下均无致畸证据。然而在相当于人类最大用药剂量的2.5倍至10倍的剂量水平下(按mg/kg/日计),舍曲林与胚胎的骨化延迟有关,可能继发对于胚胎屏障的影响。在人类最大剂量约5倍的剂量水平下(按mg/kg/日计),给予母体舍曲林后出现新生幼子存活率降低。对于其它的抗抑郁药物也曾有过对于新生幼子存活率降低的描述,这些影响的临床意义还不明确。对于妊娠期妇女没有进行过足够的良好的对照研究。孕妇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用药。现有的关于乳汁中舍曲林浓度的数据资料较为有限。对小样本量的哺乳期母亲及婴儿的零星研究提示,尽管乳汁中舍曲林浓度高于血清中浓度,婴儿血清的舍曲林浓度极低或检测不到。哺乳妇女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妊娠和/或哺乳期服用舍曲林,医生应当注意撤药反应的症状。母亲服用包括舍曲林的5-羟色胺类抗抑郁药物,新生儿出现类似撤药反应的症状已有报道。儿童用药:尽管儿童患者对舍曲林的代谢稍快,为了避免产生过高的血药浓度,对儿童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尤其是6~12岁体重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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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抑郁症、强迫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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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2.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也有报道少数病人出现有躁狂或轻度躁狂。 3.抗抑郁药物和抗强迫症药物都有诱发癫痫发作的潜在危险性。所有在用舍曲林治疗抑郁症的试验中,大约有约0.08%出现癫痫发作;在舍曲林治疗惊恐症的试验中没有癫痫发作的报道。在约1800名接受舍曲林治疗的强迫症患者中,有4人(约0.2%)出现抽搐发作,其中3例患者为青少年,2例患有癫痫,1例患者有癫痫家族史,所有这4例患者都没有接受抗癫痫药物治疗。所有癫痫发作尚未确定与舍曲林治疗直接相关。舍曲林还没有在癫痫病人中作过评价,所以应避免用于不稳定性癫痫病人 |
1.低钠血症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的报告,可能是由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症(SIADH)引起,通常会在治疗终止时恢复正常。特别是老年女性患者易发生此类风险。2.自杀/自杀意念或临床恶化抑郁症本身固有症状可能出现自杀意念、自残和自杀(自杀相关的事件),并会一直持续,直至由于治疗而出现显著改善。由于改善可能在治疗的最初几周或其后数周出现,因此使用抗抑郁药的患者在疾病改善前应进行密切监测。临床经验普遍认为在恢复的早期阶段,自杀的风险可能会增加。使用本品发生的其他精神类事件也和自杀相关事件风险的增加有关。另外,精神类事件可能并发于抑郁症。当治疗抑郁伴发的其他精神障碍时,也应当遵守与治疗重型抑郁症患者时相同的预防措施。在本品治疗前有过自杀相关事件或有严重自杀意念的患者,已知其有自杀意念或自杀企图的风险会增加,在治疗期间应该谨慎监护。在对成年精神疾病患者的抗抑郁药和安慰剂对照研究的meta分析表明,在25岁以下的患者中,接受抗抑郁药治疗的患者自杀行为的风险高于安慰剂治疗的患者出现自杀行为的风险。应该在接受抗抑郁药治疗期间,密切监察患者,特别是高风险患者,尤其在治疗早期和剂量调整期。应提醒患者、家属和护理者密切监察患者的任何病情恶化、自杀行为或意念和异常的行为变化,如果这些症状出现应立即就医。3.静坐不能/精神运动性不安SSRI/SNRI的使用已被认为与静坐不能的形成有关,其特点是主观上不愉快或令人不安的躁动,需要不停运动,并且不能静坐或保持站立。这在治疗的前几周内最可能出现。在患有这些症状的患者中,增加剂量可能是有害的。4.躁狂双相障碍患者可能转为躁狂发作,转为躁狂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本品。5.癫痫发作癫痫是使用抗抑郁药时的一个潜在风险。癫痫发作的患者应该停止使用本品。在患有不稳定性癫痫的患者中应避免使用本品,对癫痫已经得到控制的患者应密切监控。如果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应停止使用本品。6.糖尿病在患有糖尿病的患者中,使用SSRI进行治疗可能会改变血糖控制。可能需要对胰岛素和/或口服降糖药的剂量进行调整。7.5-羟色胺综合征在罕见情况下,使用SSRI的患者报告了5-羟色胺综合征。同时出现以下症状时,如激动、震颤、肌阵挛和体温过高,可能表明出现该疾病。应立即停止本品治疗并开始对症治疗。8.5-HT能药物西酞普兰不应与具有5-HT能效应的药物(例如舒马曲坦或其他曲坦类药物、曲马多、羟色氨酸和色氨酸)同时使用。9.出血已有使用SSRI时出现皮下出血时间和/或出血异常的报告,例如,瘀斑、妇科出血、肠胃出血和其他皮肤或黏膜出血。在服用SSRI(特别是合并使用已知会影响血小板功能的活性物质或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其他活性物质)的患者中以及在具有出血性疾病史的患者中需谨慎使用。10.电休克疗法(ECT)同时给予SSRI和ECT治疗的临床经验有限,应谨慎对待。11.圣约翰草本品和含有圣约翰草(贯叶连翘)的草药制剂合并使用时,不良反应可能增加。因此,不应同时服用本品和圣约翰草制剂。12.开始治疗时调整剂量在早期治疗阶段,患者可能出现失眠和躁动,通过调整给药剂量可能会缓解这些症状。13.精神疾病本品治疗具有抑郁发作的精神疾病患者可能会加重精神疾病症状。14.SSRI类药物治疗后出现的停药反应终止治疗后,尤其是突然终止时,停药反应较为常见。在一项西酞普兰的预防复发临床研究中,与继续西酞普兰治疗的患者20%出现不良事件相比,终止西酞普兰治疗的患者40%出现不良事件。停药反应的风险可能受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治疗持续时间、治疗剂量以及剂量降低的速率。最常报告的反应为头晕、感觉障碍(包括感觉错乱)、睡眠失调(包括失眠和多梦)、激越、焦虑、恶心、呕吐、震颤、意识模糊、发汗、头痛、腹泻、心悸、情绪不稳定、易怒和视觉障碍。通常这些症状严重程度为轻度至中度,但在一些患者中也可能有报告严重程度为重度的事件。这些事件通常发生在终止治疗后的最初几天内,仅有极少数该类症状的报告来自无意中漏服剂量的受试者。总体上,这些症状是暂时性的,通常可以在两周内完全缓解,但在一些个体受试者中,恢复的时间可能延长(2~3个月或更长时间)。因此建议终止治疗的过程应持续数周或数月,应根据患者的需要逐渐减少西酞普兰的剂量。15.QT间期延长的风险研究发现本品能够导致剂量依赖性QT间期延长,上市后已报告了QT间期延长以及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在内的室性心律失常病例,其中主要为伴有低血钾或先前存在QT间期延长或其他心脏疾病的女性患者。在患有严重心动过缓的患者中或在最近出现急性心肌梗死或者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的患者用药时应谨慎。如果治疗处于稳定期心脏疾病的患者,在开始治疗之前应该参考前期心电图(ECG)检查结果。如果本品治疗期间发生心律失常,应该停止治疗,并且进行ECG检查。16.闭角性青光眼SSRI(包括西酞普兰)可能对瞳孔大小产生影响,导致瞳孔散大。此类瞳孔散大影响可能导致眼角变窄,从而引起眼内压升高和闭角性青光眼,尤其是在之前有此倾向的患者中。因此在患有闭角性青光眼或有青光眼病史的患者中应谨慎使用西酞普兰。17.生育力动物试验数据显示,西酞普兰可能影响精子质量(见【药理毒理】)。人类使用SSRI报告显示,有些SSRI对精子质量的影响是可逆的。尚未观察到本品对人类生育能力的影响。18.辅料本品辅料中含有乳糖一水合物。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问题、特殊形式遗传性乳糖酶缺乏症(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对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禁止使用本品。19.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对开车和操作机器的能力有轻度或中度的影响。精神药品可以降低判断能力和对紧急情况的反应能力。应该告知患者这些影响,并警告他们其开车或操作机器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影响。20.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