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2.改善由Shy-Drager综合征或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所致的直立性低血压、直立性头晕和昏厥;3.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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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屈昔多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多奈哌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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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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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05 |
国药准字H20030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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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2.改善由Shy-Drager综合征或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所致的直立性低血压、直立性头晕和昏厥;3.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 |
用于轻度或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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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盒直立性头晕:通常成人起始剂量为100毫克,(1粒胶囊),一日1次,口服;根据病情调整至适宜的维持剂量(详见说明书)。 |
成年/老年人:初始治疗用量5mg(1片)/天(一日一次),晚上睡前口服。5mg/天的剂量至少维持一个月,以评价早期的临床反应,及达到盐酸多奈哌齐稳态血药浓度。用5mg/天治疗一个月,做出临床评估后,可以将本品剂量增加到10mg(2片)/天(一日一次)。推荐最大剂量为10mg/天。大于10mg 1天的剂量未做过临床试验。停止治疗后,疗效逐渐减退。中止治疗无反跳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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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不良反应: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高热、思维紊乱、肌肉僵直、自发运动、直清CK升高等,上述症状如果发生在用药早期,应停药;如果发生在剂量改变、或者因持续治疗过程停药而发生,应恢复之前的用药量,随后逐渐降低剂量,并采取适当支持疗法呶降低体温、输液等。详见说明书。 |
多数不良反应为轻度、一过性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病率;5%,是安慰剂的2倍)为腹泻和肌肉痉挛。其它不良反应(发病率;5%)为乏力、恶心、呕吐、失眠和头晕。未发现明显的实验室检查值异常。可见血肌酸激酶轻微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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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动物试验结果表明,可导致子代波状肋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评价(缺少临床经验)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生理性功能降低,应谨慎用药,一面过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以约80倍人用剂量在妊娠大鼠和50倍人用剂量在家兔中做的致畸实验结果未发现有致畸性。但以50倍人用剂量在妊娠大鼠所做的实验中,从孕17天至产后20天给药,死产增多,产后4天仔鼠存活率轻度下降。但在约15倍人用剂量的下一个低剂量时,未发现异常作用。仅限于当其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性时,方可用于妊娠期。哺乳:还不清楚盐酸多奈哌齐是否通过妇女乳汁分泌,未在哺乳期妇女中做过试验。仅限于当益处大于对婴儿的危险性时,方可用于哺乳妇女。儿童用药:本品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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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2.改善由Shy-Drager综合征或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所致的直立性低血压、直立性头晕和昏厥;3.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 |
用于轻度或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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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慎用: 1.高血压患者(可能恶化高血压症状) 2.动脉硬化患者(恶化压力反应) 3.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可能恶化心动过速) 4.严重肝、肾功能损伤患者 5.心脏病患者(可能恶化症状) 6.严重肺部疾病,支气管哮喘或内分泌疾病(恶化症状) 7.慢性开角型青光眼(可增加眼内压) 8.重度糖尿病血透患者(可诱导外周循环紊乱) 重要的注意事项: 1.起始剂量从低剂量,密切观察患者的药物反应,谨慎地增至维持剂量。不必停用其它抗帕金森病或者血管压力药物。 2.因为可能过度出现压力反应,应尽量避免过量用药 3.血液透析患者用药应注意以下几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剂量用药(血透前0.5-1小时口服),避免过量用药,因为本品可能呢个导致血压升高。 4.应考虑糖尿病的严重程度(包括外周循环状况、血压和血糖控制)与血管并发症的程度。 其他注意事项 <与适应症有关的注意事项> 帕金森疾病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1)患者症状应达YahrⅢ级, 2)当用其他药物治疗不明显,并且出现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才可使用屈昔多巴。 血液透析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血液透析后直立时患者收缩压少降低15mmHg。 <与用法用量有关的注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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