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平肝,息风。用于肝风上扰所致的眩晕、头痛、肢体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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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天麻 |
白术、苍术、神曲、泽泻、海螵蛸、草豆蔻、莱菔子、陈皮(制)、瓜蒌、槟榔、甘草、马兰草、绿衣枳实、麦芽、姜半夏、茯苓、黄柏、山姜子、黄芩、干姜、香附(制)、厚补、木香、紫河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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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盛世龙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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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425 |
国药准字Z35020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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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平肝,息风。用于肝风上扰所致的眩晕、头痛、肢体麻木。 |
和胃止痛。用于胃痛、胃酸偏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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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6粒,一日3次。 |
口服:片剂:每次5片,每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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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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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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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平肝,息风。用于肝风上扰所致的眩晕、头痛、肢体麻木。 |
和胃止痛。用于胃痛、胃酸偏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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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眩晕、头痛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忌食辛辣食物。 3.不适用于剧烈胃痛、呕吐、黑便者。 4.急症胃痛及溃疡病活动期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