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祛风除湿,温经通络。用于跌打损伤,风湿关节痛,肩臂腰腿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肉桂、川乌(制)、草乌(制)、麻黄、辣椒、苏木、红花、乳香(制)、没药(制)、冰片、樟脑等28味。 |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171 |
国药准字Z4202195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祛风除湿,温经通络。用于跌打损伤,风湿关节痛,肩臂腰腿痛。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24~48小时更换一次。 |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
副作用 |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活血化瘀,祛风除湿,温经通络。用于跌打损伤,风湿关节痛,肩臂腰腿痛。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
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瘙痒或皮肤发红。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忌生冷、油腻食物。3.急性皮肤炎症、开放性伤口勿用。4.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