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祛风除湿,温经通络。用于跌打损伤,风湿关节痛,肩臂腰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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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肉桂、川乌(制)、草乌(制)、麻黄、辣椒、苏木、红花、乳香(制)、没药(制)、冰片、樟脑等28味。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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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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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171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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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祛风除湿,温经通络。用于跌打损伤,风湿关节痛,肩臂腰腿痛。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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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24~48小时更换一次。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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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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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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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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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祛风除湿,温经通络。用于跌打损伤,风湿关节痛,肩臂腰腿痛。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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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瘙痒或皮肤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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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忌生冷、油腻食物。3.急性皮肤炎症、开放性伤口勿用。4.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