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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青果颗粒

复方青果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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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利咽。用于口干舌燥,声哑失音,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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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青果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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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青果颗粒
复方青果颗粒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胖大海、青果、金果榄、麦冬、玄参、诃子、甘草;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生产企业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济南三源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3020667

国药准字H2010338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利咽。用于口干舌燥,声哑失音,咽喉肿痛。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滴于眼睑内,每日3~4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利咽。用于口干舌燥,声哑失音,咽喉肿痛。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0.3%洛美沙星滴眼液滴入兔眼后,在结膜囊内储留时间长、浓度高,此浓度高于洛美沙星对敏感细菌的MIC50,并能向房水中移行。洛美沙星在炎症眼组织中的浓度高于在正常眼组织中,以角膜最高,眼睑、房水、虹膜睫状体、球结膜、眼外肌、巩膜、网膜脉络膜次之。

注意事项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