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临床用于雌激素缺乏引起的绝经期或更年期综合征,如潮热,出汗,头痛,目眩,疲劳,烦躁易怒,神经过敏,外阴干燥,老年性阴道炎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尼尔雌醇 |
奥硝唑。 |
|
| 生产企业 |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207 |
国药准字H2013307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临床用于雌激素缺乏引起的绝经期或更年期综合征,如潮热,出汗,头痛,目眩,疲劳,烦躁易怒,神经过敏,外阴干燥,老年性阴道炎等 |
用于治疗由厌氧菌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男女泌尿生殖道毛滴虫、贾第氏鞭毛虫感染引起的疾病如阴道滴虫病等;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肠、肝变形虫感染引起的疾病;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科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
| 用法用量 |
口服:1次5mg,每月1次。症状改善后维持量为每次1-2mg,每月2次,3个月为一个疗程 |
防治厌氧菌感染: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早晚各服一次,以下同;儿童,每12小时10mgkg;阿米巴虫病: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儿童25mgkg天;贾第虫病:成人1.5g次,1次天;儿童40mgkg天;毛滴虫病:成人1-1.5g次,1次天;儿童25mgkg天;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雌激素依赖性疾病(如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较大子宫肌瘤等)病史者、血栓病、高血压病患者禁用。 |
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对此药也过敏,禁用于对此类药物过敏的患者;也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及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 |
|
| 禁忌 |
|
|
|
| 成分 |
临床用于雌激素缺乏引起的绝经期或更年期综合征,如潮热,出汗,头痛,目眩,疲劳,烦躁易怒,神经过敏,外阴干燥,老年性阴道炎等 |
用于治疗由厌氧菌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男女泌尿生殖道毛滴虫、贾第氏鞭毛虫感染引起的疾病如阴道滴虫病等;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肠、肝变形虫感染引起的疾病;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科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
| 药理作用 |
1轻度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胀,头痛,头晕;2突破性出血;3乳房胀痛,白带增多;4高血压;5偶有肝功能损害。 |
服药期间有轻度头晕、头痛、嗜睡、胃肠道反应、肌肉乏力。 |
|
| 注意事项 |
本品的雌激素活性虽较低,但仍有使子宫内膜增生的危险,故应每两个月给予孕激素10日以抑制雌激素的内膜增生作用,一般孕激素停用后可产生撤药性子宫出血。如使用者已切除子宫,则不需加用孕激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
服用剩余的药片应立即包装好并立即作好标记,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