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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麦角林片

尼麦角林片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症,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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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麦角林片
尼麦角林片
尼麦角林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尼麦角林片
尼麦角林片
安宫牛黄丸
安宫牛黄丸
主要成分

尼麦角林。  化学名称:10α-甲氧基-1,6-二甲基麦角林-8β-甲醇基-5-溴烟酸酯。  分子式:C24H26O3N3Br  分子量:484.40

牛黄、水牛角浓缩粉、人工麝香、珍珠、朱砂、雄黄、黄连、黄芩、栀子、郁金、冰片。

生产企业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4470

国药准字Z1102019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症,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入心包,高热惊厥,神昏谵语;中风昏迷及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

口服。一次1丸,一日1次;小儿三岁以内一次1/4丸,四岁至六岁一次1/2丸,一日1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

有文献报道不当使用本品致体温过低,亦有个别患者引起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毒性试验未能显示尼麦角林的致畸作用。本药的适应症显示,本药不会用于孕妇及哺乳妇女。 儿童用药:根据目前的适应症,本药不用于儿童。 老年用药: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别。

成分

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症,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入心包,高热惊厥,神昏谵语;中风昏迷及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本品为半合成的麦角碱衍生物。有α肾上腺素受体阻滞作用和血管扩张作用。可加强脑细胞能量的新陈代谢,增加氧和葡萄糖的利用。可促进神经递质多巴胺的转换而增强神经传导,加强脑部蛋白质生物合成,改善脑功能。 毒理研究表明,尼麦角林口服有极大的安全范围,在大鼠和狗的长期给药试验中,在临床给药剂量的五倍时,出现不良反应,超过临床规定剂量的十倍以上时出现毒性反应。行为、试验室检查和病理组织学方面的毒性评估为阴性,尼麦角林对生育力、妊娠、分娩、哺乳期和后代的正常发育无影响。尼麦角林无致突变和致癌作用。

注意事项

纤维化(如肺部、心脏、心脏辨膜和腹肢后)与一些麦角生物碱使用对5-羟色胺2β受体产生激动作用有关。伴随摄入麦角生物碱及其衍生物,有出现麦角中毒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外周血管收缩)的报道。在处方这类药物前,临床医师和处方医师应该注意麦角过量的体征和症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通常本品在治疗剂量时对血压无影响,但对敏感患者可能会逐渐降低血压。可能增加降压药的作用,因此与降压药合用应慎重。慎用于高尿酸血症的患者,或有痛风史的患者,或与可能影响尿酸代谢的药物合用。肾功能不良者应减量。孕妇一般不宜使用,必需时应权衡利弊。服药期间禁止饮酒。单剂量或重复剂量给药的尼麦角林研究表明,尼麦角林可降低血压正常患者和高血压患者的收缩压,同时小幅降低舒张压。这些作用可能有变化,因为其他研究并未证明收缩压或舒张压有变化。接受尼麦角林治疗的患者应慎用拟交感神经激动剂(α和β)。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虽然尼麦角林的临床作用包括提高警觉性和注意力,但尚未专门研究其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考虑到患者的潜在疾病,应慎用本品。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时,应该考虑到可能会出现偶尔的头晕或嗜睡现象(参见

1.本品为热闭神昏所设,寒闭神昏不得使用。 2.本品处方中含麝香,芳香走窜,有损胎气,孕妇慎用。 3.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以免助火生痰。 4.本品处方中含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在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肢寒畏冷,面色苍白,冷汗不止,脉微欲绝,由闭证变为脱证时,应立即停药。 6.高热神昏,中风昏迷等口服本品困难者,当鼻饲给药。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使用本品应遵医嘱。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及玻璃纸;本品不可整丸吞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