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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镇“赫依”,镇静,安神。用于胸肋刺痛,“赫依”性癫狂,言语不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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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沉香、肉豆蔻、广枣、石膏、枫香脂、木香、诃子、木棉花、丁香、阿魏、紫河车。 |
川芎、天麻。辅料为: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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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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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47 |
国药准字Z1095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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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赫依”,镇静,安神。用于胸肋刺痛,“赫依”性癫狂,言语不清等。 |
活血平肝,通络止痛。用于血瘀阻络或肝阳上亢所致的头痛日久,痛有定处,或头晕胁痛、失眠烦躁,舌质暗或有瘀斑;血管神经性头痛、紧张性头痛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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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饭后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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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胃部不适,头胀和妇女月经量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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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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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镇“赫依”,镇静,安神。用于胸肋刺痛,“赫依”性癫狂,言语不清等。 |
活血平肝,通络止痛。用于血瘀阻络或肝阳上亢所致的头痛日久,痛有定处,或头晕胁痛、失眠烦躁,舌质暗或有瘀斑;血管神经性头痛、紧张性头痛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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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主要治疗颈部外伤后遗症及血瘀所致的血管神经性头痛轻症病者。 2.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3.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