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除湿,化浊通便。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便秘,口臭,牙龈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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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牡丹皮、当归、枳实、秦艽、夏枯草、茵陈、木贼、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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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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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70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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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除湿,化浊通便。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便秘,口臭,牙龈肿痛。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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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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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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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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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除湿,化浊通便。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便秘,口臭,牙龈肿痛。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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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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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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