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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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法半夏,茯苓,黄芩,石膏,川贝母,百部(蜜制),胆南星,白前,冰片,人工牛黄。 |
川芎﹑白芷﹑薄荷﹑荆芥穗﹑石膏。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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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松辽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格瑞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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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882 |
国药准字Z20053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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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
散风清热。本品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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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0.5克,一至三岁一次0.5克~1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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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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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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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
散风清热。本品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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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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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 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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