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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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柴胡、黄芩、芍药、半夏(姜)、枳实(炒)、大黄、生姜、大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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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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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国药准字Z2008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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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胆囊炎、胆结石、胆囊息肉、胆道感染、胆道蛔虫病、胆道梗阻、胆道肿瘤、胆道出血、胆道损伤、胆道狭窄、胆道瘘管、胆道畸形、胆道结石、胆道炎症、胆道感染、胆道肿瘤、胆道出血、胆道损伤、胆道狭窄、胆道瘘管、胆道畸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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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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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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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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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胆囊炎、胆结石、胆囊息肉、胆道感染、胆道蛔虫病、胆道梗阻、胆道肿瘤、胆道出血、胆道损伤、胆道狭窄、胆道瘘管、胆道畸形、胆道结石、胆道炎症、胆道感染、胆道肿瘤、胆道出血、胆道损伤、胆道狭窄、胆道瘘管、胆道畸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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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
1.发热>38.5℃(口温)或血WBC>10×10/L者不适宜单用本品治疗。2.本品仅适用于改善胆囊炎的临床症状,若出现腹痛加重、发热或血象升高明显等严重病情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进一步治疗。3.正常用药后可见大便次数增多,个别患者出现腹泻,若患者不能耐受或出现腹痛加剧、恶心、呕吐等症,可予以减量或停止使用本品。4.未见对急性坏疽性胆囊炎、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胆囊穿孔腹膜炎、萎缩性胆囊炎、胆源性胰腺炎的研究资料。5.未见对合并有心血管、肛、肾和血液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的研究资料。6.未见对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用药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资料。7.宜低脂、低蛋白饮食;忌饮酒、饱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