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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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化学名称:3α,7β-二羟基-5β-胆甾烷-24-酸。 分子式:C24H40O4 分子量:39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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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新乡市常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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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国药准字H20223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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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胆固醇结石、胆囊胆固醇结石、胆汁淤积性肝病、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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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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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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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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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胆固醇结石、胆囊胆固醇结石、胆汁淤积性肝病、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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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
熊去氧胆酸胶囊必须在医生监督下使用。主治医师在治疗前三个月必须每4周检查一次患者的一些肝功能指标如AST(SGOT)、ALT(SGPT)和γ-GT等,并且以后每3个月检查一次肝功能指标。除可以在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患者中鉴别应答者或非应答者,此检查也可早期检查出潜在的肝功能恶化,特别是对晚期的原发性胆汁肝硬化患者。用于溶解胆固醇结石时,为了评价治疗效果,及早发现胆结石钙化,应根据结石大小,在治疗开始后6~10个月,做胆囊Χ射线检查(口服胆囊造影)。于站立位及躺卧位(超声监测)拍Χ射线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