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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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成份:熊去氧胆酸。 化学名称:3α,7β-二羟基-5β-胆甾烷-24-酸。 分子式:C24H40O4 分子量:39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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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武汉普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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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国药准字H20123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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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胆固醇结石、胆囊胆固醇结石、胆汁淤积性肝病、胆汁反流性胃炎、胆道疾病、胆石症、胆囊炎、胆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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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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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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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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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胆固醇结石、胆囊胆固醇结石、胆汁淤积性肝病、胆汁反流性胃炎、胆道疾病、胆石症、胆囊炎、胆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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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2.如治疗胆固醇结石中出现反复胆绞痛发作,症状无改善甚至加重,或出现明显结石钙化时,则宜中止治疗,并进行外科手术。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