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蛤蚧、瓜蒌子、麻黄、石膏、黄芩、黄连、苦杏仁(炒)、紫苏子(炒)、紫菀、百合、麦冬、甘草等14味。 |
每毫升含盐酸溴环已胺醇。 |
|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223 |
国药准字H2000066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小蜜丸一次9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上儿童: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5-12岁儿童:每次5ml(15mg),每日3次;2-5岁儿童:每次2.5ml(7.5mg),每日3次;2岁以下儿童:每次2.5mg(7.5mg),每日2次。或遵医嘱。不论成人或儿童,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据报道,用怀孕的minipigs进行实验证实氨溴索有经胎盘的显著转移;用大鼠作致畸研究,接受50mg/kg剂量的氨溴索对生殖和胎儿无不良影响。建议怀孕的头三个月内不予采用。 老人注意事项: 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
| 成分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稀化粘痰祛痰药,可增加呼吸道液量,减少粘液分泌,可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及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易于咳出。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用于虚劳咳喘,咳嗽新发者不适用。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若哮喘急性发作,或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应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