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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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香豆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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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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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31021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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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用于预防及治疗血管内血栓栓塞性疾病,施行手术或受伤后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心肌梗塞及心房纤颤引起的栓塞。适用于需长期维持抗凝者。对急性动脉闭塞,需迅速抗凝时,一般先用肝素控制危状,再用本品维持治疗。遗传性易栓症需长期抗凝者,与肝素合并用药3-5天,再以本品长期维持抗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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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口服,第一天2-3次,每次0.1g(2片),第二天以后每日1-2次,每次0.05g(1片)。根据凝血酶原时间决定增减剂量,凝血酶原时间宜控制在25-30秒(正常值12秒)或INR值2-3。维持量0.05-0.1g(1-2片),1日1次。极量每次0.3g(6片)。与肝素联合应用可达到满意效果,具体方法是:在24-48小时内静注肝素5000-10000u(分4-8次静注),或在24小时内静滴肝素15000-20000u,同时口服双香豆素片,第一次0.2-0.3g(4-6片),以后用维持量每天0.05-0.1g(1-2片),并参考凝血酶原时间的数值来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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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1、有出血倾向、妊娠、严重肝肾功能不全、严重高血压、活动性消化性溃疡、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等禁用。 2、恶病质、衰弱、发热、活动性肺结核、充血性心力衰竭、月经过多、先兆流产等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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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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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用于预防及治疗血管内血栓栓塞性疾病,施行手术或受伤后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心肌梗塞及心房纤颤引起的栓塞。适用于需长期维持抗凝者。对急性动脉闭塞,需迅速抗凝时,一般先用肝素控制危状,再用本品维持治疗。遗传性易栓症需长期抗凝者,与肝素合并用药3-5天,再以本品长期维持抗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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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过量易致出血,最常见的是无症状的血尿、瘀斑、鼻衄、齿龈出血和咯血。个别病人可出现头昏、恶心、腹泻、皮肤过敏反应,严重持续性头疼、腹疼、背疼。长期服用如突然停药,部分病人于1-3个月内可加重冠状动脉闭塞及栓塞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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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起效慢,难应急需,在治疗开始1-2天内多与肝素合用。 2、用药过程中定期检查凝血酶原时间。 3、长期口服停药时,要逐渐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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