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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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葡萄糖、果糖、木糖醇、氯化钠、乙酸钠、氯化钙、氯化镁、柠檬酸、磷酸氢二钾、硫酸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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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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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20193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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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适用于不能口服给药或口服给药不能充分摄取时,补充和维持水分及电解质,并补给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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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1、缓慢静脉滴注,成人每次500-1000ml。 2、给药速度(按葡萄糖计)通常成人每小时不得超过0.5g/kg体重。 3、根据年龄、症状及体重等不同情况可酌量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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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1、有严重肝功能障碍和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2、遗传性果糖不耐受患者。 3、电解质代谢异常的患者: (1)高钾血症(尿液过少、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严重灼伤及氮质血症等)患者。 (2)高钙血症患者。 (3)高磷血症患者。 (4)高镁血症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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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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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适用于不能口服给药或口服给药不能充分摄取时,补充和维持水分及电解质,并补给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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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发现副作用时,应当采取中止给药等适当的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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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以下患者必须谨慎给药: (1)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2)心功能不全的患者。 (3)因闭塞性尿路疾病引起尿量减少的患者。 (4)有肝功能障碍和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5)糖尿病患者。 2、使用的注意事项: (1)对于只能通过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的患者(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建议使用葡萄糖制剂。 (2)配置时,磷酸根离子和碳酸根离子会产生沉淀,所以不能混入含有磷酸盐及碳酸盐的制剂。 (3)给药前: ①尿液量最好在每天500m或每小时20ml以上。 ②寒冷季节应注意保持一定体温后再用药。 ③包装启封后立刻使用,残液绝不能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老年用药:通常高龄者的生理功能降低,易于引起水分、电解质异常及高血糖,所以应减慢给药速度,并密切观察。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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