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分为米托蒽醌。 |
|
|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四川宝鉴堂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1096018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用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乳腺癌、前列腺癌、肝细胞癌、卵巢癌、肺癌、黑色素瘤等。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临用时,将本药溶于50ml以上的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单用:一次12-14mg/m2,静脉滴注,3-4周后重复使用。 2、分次给药:每次3-5mg/m2,连用3天,3-4周后重复使用。 3、联合用药:每次5-10mg/m2,急性白血病每日2-5mg/m2,连用3天,每隔3周给药。肝癌及其他实体瘤每日6-12mg/m2,连用3天,每隔3-4周给药。 |
|
|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1、对本药过敏者。 2、有骨髓抑制或肝功能不全者。 3、一般情况差,有并发症及心、肺功能不全的患者。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用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乳腺癌、前列腺癌、肝细胞癌、卵巢癌、肺癌、黑色素瘤等。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骨髓抑制。 2、少数患者可有期前收缩及心电图异常。 3、可有消化道反应。 4、偶见皮疹、口腔炎。 |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常规剂量时,通常有一过性的白细胞下降,用药10-14天降至最低点,21天可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血常规。 2、有心脏疾病,用过蒽环类药物或胸部照射的患者,应密切注意心脏毒性的发生。 3、用药时药物外溢应立即停止输液,从另一静脉重新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