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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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法齐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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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山西立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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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32023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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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1、作为治疗瘤型麻风的选用药,通常应与氨苯砜联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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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氯法齐明软胶囊: 1、耐氨苯砜的各型麻风,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1次,与其他一种或几种抗麻风药合用。 2、伴红斑结节麻风反应的各型麻风有神经损害或皮肤溃疡凶兆者,每日口服100-300mg。有助于减少和撤除泼尼松(每日40-80mg)。待反应控制后,逐渐递减至每日100mg。为使组织内达到足够的药物浓度,用药2个月后才逐渐减少泼尼松的用量。无神经损害或皮肤溃疡凶兆时,按耐氨苯砜的各型麻风处理。 3、治疗氨苯砜敏感的各型麻风本品可与其他两种抗麻风药合用。如可能三药合用至少2年以上,直至皮肤涂片查菌转阴。此后,继续采用一种合适的药物。 4、成人每日最大量不超过300mg。小儿剂量尚未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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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障碍及胃肠道疾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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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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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1、作为治疗瘤型麻风的选用药,通常应与氨苯砜联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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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皮肤粘膜着色为其主要不良反应。服药2周后即可出现皮肤和粘膜红染,呈粉红色、棕色、甚至黑色。着色程度与剂量、疗程成正比。停药2月后色素逐渐减退,约1-2年才能褪完。本品可使尿液、汗液、乳汁、精液和唾液呈淡红色,且可通过胎盘使胎儿着色,但未有致畸报道。应注意个别患者因皮肤着色反应而导致抑郁症,曾有报道,2例患者继皮肤色素减退后,因精神抑郁而自杀。 2、约70%-80%用本品治疗的病人皮肤有鱼鳞病样改变,尤以四肢和冬季为主。停药后2-3月可好转。 3、本品可致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4、个别患者可产生眩晕、嗜睡、肝炎、上讳襡[消化道出血、皮肤瘙痒等。 5、个别患者可产生皮肤色素减退。 6、个别报道发生阿斯综合征。 7、偶有服药期间发生脾梗死、肠梗阻或消化道出血而需进行剖腹探查者。因此应高度注意服药期间出现急腹症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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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胃肠疾患史或肝功能损害及对本品不能耐受者慎用。 2、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时服用。 3、为防止耐药性产生,本品应与一种或多种其他抗麻风药物合用。 4、治疗伴红斑结节麻风反应的多种杆菌性麻风时,如有神经损害或皮肤溃疡凶兆,本品可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 5、多种杆菌性(界线型、界线-瘤型和瘤型麻风)麻风疗程应持续2年以上,甚至终生给药。 6、每日剂量超过100mg时应严密观察,疗程应尽可能短。 7、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沉加快、血糖、白蛋白、血清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升高,血钾降低。 8、用药期间,病人出现腹部绞痛、恶心、呕吐、腹泻时应减量、延长给药间期或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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