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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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是由14种氨基酸配制而成的灭菌水溶液,其组分为L-异亮氨酸、L-亮氨酸、L-赖氨酸醋酸盐、L-甲硫氨酸、L-苯丙氨酸、L-苏氨酸、L-色氨酸、L-缬氨酸、L-丙氨酸、、L-精氨酸、L-组氨酸、L-脯氨酸、L-丝氨酸、甘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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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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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19993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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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适用于改善手术前后病人营养状态,亦用于蛋白质消化和吸收障碍,蛋白质摄取量不足或消耗过多等所致的轻度营养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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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1、静脉滴注:一日250-500ml,严重消耗性疾病可增至1000ml。与高渗葡萄糖混匀后经中心静脉插管滴注,或与5%-10%葡萄糖注射液混匀后经外周静脉缓慢滴注。滴速以每分钟15-20滴为宜。 2、新生儿:一日20ml,滴速每分钟15滴(婴儿滴管)或2小时滴完。 3、婴幼儿:一日50-100ml,滴速每1分钟10-12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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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严重酸中毒和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尿毒症、肝昏迷和代谢障碍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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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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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适用于改善手术前后病人营养状态,亦用于蛋白质消化和吸收障碍,蛋白质摄取量不足或消耗过多等所致的轻度营养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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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滴注速度过快易产生心悸、胸闷、胃肠道反应、发热、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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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严格控制滴速。 2、使用时应供给足量葡萄糖,以防止氨基酸进入体内后被消耗。 3、期使用应监测电解质、pH及肝功能,及时纠正代谢性酸中毒和肝功能异常。 4、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药液,如发现外观异常,不能应用。药瓶开用后,剩余药液不可再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儿童用药: (1)新生儿:一日20ml,滴速每分钟15滴(婴儿滴管)或2小时滴完。 (2)婴幼儿:一日50-100ml,滴速每1分钟10-12滴。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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