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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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巯丁二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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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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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20074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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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用于解救铅、汞、砷、镍、铜等金属中毒。对铅中毒疗效较好。可用于治疗肝豆状核变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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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1、成人口服1次0.5g(2粒),一日3次,连用3日为1个疗程,停药4天再用;或每次0.5g(2粒),每日2次,隔日服药,共10日,停药5日再用。一般2-3个疗程即可。 2、儿童每次口服10mg/kg或350mg/m2,每8小时1次,连用5日,然后改为每12小时1次,连用2周,共19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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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严重肝功能障碍和妊娠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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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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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用于解救铅、汞、砷、镍、铜等金属中毒。对铅中毒疗效较好。可用于治疗肝豆状核变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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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成人和儿童的常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食欲丧失、稀便等胃肠道反应。偶见皮疹(约4%成人),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6%-10%)。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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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治疗时应监测血铅浓度。因治疗后血铅浓度降低,但有些人再次接触铅和治疗时,血铅反而升高。此外,经短时治疗后,可引起血铅反跳性升高,这是因铅从骨中游离出来,重新分布的结果。所以应反复用药,才能保证疗效。 2、肝病慎用,治疗时每周监测血清氨基转移酶。 3、每周监测全部血细胞计数,发现有中性粒细胞减少时停药。 4、监测尿铅的排出。 5、对一些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和镰状细胞性贫血儿童用本品治疗无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可致胎鼠基因畸变和胎鼠毒性。妊娠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儿童肾小管易受铅损害,影响药物经肾排出,儿童应慎用或适当减少用量。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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