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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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分为木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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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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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11021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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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适用于糖尿病患者的糖代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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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缓慢静脉滴注。滴注速度,按木糖醇计,每千克体重每小时应在0.3g以下,或遵医嘱。一般一次20-50g,一日一次,每日剂量不超过1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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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胰岛素诱发的低血糖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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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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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适用于糖尿病患者的糖代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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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静脉速度稍快可引起代谢性酸中毒,肾损伤,大脑功能损伤等严重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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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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