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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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含比沙可啶(C22H19NO4)应为标示量的93.0~107.0%。分子式:C22H19NO4分子量:3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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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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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37023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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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于急,慢性便秘和习惯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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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10mg,一日1次,睡前服。6岁以上儿童用量为成人的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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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疑有阑尾炎,胃肠炎,直肠出血及肠道梗阻之急腹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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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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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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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于急,慢性便秘和习惯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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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接触性缓泻药,通过与肠黏膜的直接接触,刺激其感觉神经末梢,引起肠反射性蠕动增加而导致排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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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1周; 2在服药时不得咀嚼或压碎,服药前后1~2小时不得服牛奶或抗酸药; 3孕妇慎用; 4避免将本品接触眼睛,皮肤黏膜; 5用药后如发生直肠出血或无效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6当排便的习惯突然改变且持续2周以上时,应用缓泄药应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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