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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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产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双氯芬酸钠与盐酸利多卡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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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陕西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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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20051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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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严重炎症或退行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关节炎、脊椎关节病、疼痛性脊椎综合症、关节外的风湿病。急性痛风发作。肾绞通和胆绞通。损伤或术后的疼痛、炎症和肿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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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成人通常每日一次,每次一支,在臀部上限肌注,严重疼痛者可每天注射两次,间隔为6-8小时,变换注射部位给药,严重的疼痛减退后应改为口服止痛药,慢性疾病疗程10天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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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胃和十二指肠患者。对奥尔芬的活性成分或其它所含药物成份过敏患者。发作患者禁用。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具有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的药物后,出现了荨麻疹和急性鼻炎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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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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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剂量较大,不推荐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动物胎盘并有少量存在于哺乳妇女的乳汁中,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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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严重炎症或退行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关节炎、脊椎关节病、疼痛性脊椎综合症、关节外的风湿病。急性痛风发作。肾绞通和胆绞通。损伤或术后的疼痛、炎症和肿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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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双氯芬酸钠是非甾体类药物,主要是抑制前列腺素(PG)的合成,减少致痛物质的产生,达到镇痛、抗炎、抗风湿作用。盐酸利多卡因是局麻药,低浓度时具有提高痛阈、减慢神经传导。达到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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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胃肠道疾病、消化性溃疡病史、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肝功能损伤,心功能或肾功能损伤,服用利尿剂的患者,老年患者以及任何原因引起的细胞外体不足患者,在使用奥尔芬时应慎用,并严格观察;2老年患者、经常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和或穿孔的患者使用奥尔芬会出现严重的后果。这些严重的后果会在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出现,而且出现前可能没有预警症状,并且在其以往的医疗记录中无任何症状;3罕见病例中,使用奥尔芬出现了胃肠道或出血,这时必须立即停用。奥尔芬与其他甾体类抗炎药物合用,一种或多种肝脏的酶数值会提高,停药后可恢复,合用时,即使是首次使用奥尔芬,变态反应,包括过敏和或拟过敏反应,都会发生。长期使用奥尔治疗,应定期对肝功能、肾功能以及血角进行监测;4如果患者出现了肝脏疾病(如肝炎)的临床症状或其它的临床表现(如嗜酸性细胞增多症,皮疹等),进行性的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停用。除了肝脏的酶数值升高,有少量病例报道出现了严重的肝脏反应,包括黄疸和急性重症。肝炎可以在没有任何前驱症状下发生。有肝卟啉症患者应慎用,因为奥尔芬会引发肝卟啉症的发作;5体质较弱的老年患者或过于消瘦的患者推荐从最低有效剂量起开始使用。像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物一样,奥尔芬会掩盖感染的临床症状,暂时抑制血小板的凝集功能。有血小板凝集功能障碍的患者在使用奥尔芬时应受到细心监测。特别注意:有眩晕症状或其它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包括视物不清的患者。在使用奥尔芬时,不应驾驶机动车辆,也不应操作机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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