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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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盐酸川芎嗪。化学名称为:2,3,5,6—四甲基吡嗪盐酸盐二水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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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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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2003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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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1.心血管疾病:高血压、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等。2.对缺血性脑血管病的急性期、恢复期及其后遗症,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等均有较好疗效,能改善这些疾病引起的偏瘫、失语、吞咽困难、肢体麻木、无力、头痛、头晕、失眠、耳鸣、走路不稳、记忆力减退等症状。3.呼吸系统疾病:肺心病、肺动脉高压、肺气肿、肺纤维化、慢性呼吸衰竭、小儿肺炎等。4.其它:眩晕症、慢生肾功衰竭、流行性出血热、慢性活动性肝炎、颈椎病、突发性耳聋、紫癜性肾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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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一次120毫克,稀释于250ml~500ml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每日1次,一般10-14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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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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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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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1.心血管疾病:高血压、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等。2.对缺血性脑血管病的急性期、恢复期及其后遗症,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等均有较好疗效,能改善这些疾病引起的偏瘫、失语、吞咽困难、肢体麻木、无力、头痛、头晕、失眠、耳鸣、走路不稳、记忆力减退等症状。3.呼吸系统疾病:肺心病、肺动脉高压、肺气肿、肺纤维化、慢性呼吸衰竭、小儿肺炎等。4.其它:眩晕症、慢生肾功衰竭、流行性出血热、慢性活动性肝炎、颈椎病、突发性耳聋、紫癜性肾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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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如出现过量,应采取对症处理,保证生命体征的平稳,给予支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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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脑水肿患者慎用。不得与碱性药物配伍静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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