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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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可的松。其化学名称为:17α,21-二羟基孕甾-4-烯-3,11,20-三酮21-醋酸酯。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3H30O6分子量:4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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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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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31022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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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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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滴眼。将本品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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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单纯性或溃疡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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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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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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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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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滴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3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5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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