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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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塞克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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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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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2006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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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及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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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用法:餐前服用。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用量:1.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8片),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2.肠阿米巴病: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单次服用;儿童为30mg/kg,单次服用。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一次2g,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3.肝阿米巴病:成人:一日1.5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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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以下患者禁用: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有血液疾病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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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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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上儿童可以服用本品,单次服用本品的剂量为30mg/kg,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本品;塞克硝唑口服后能透过胎盘屏障进入乳汁,因此服药期间,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65岁以上老人用药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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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及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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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塞克硝唑为5-硝基咪唑类抗原虫/微生物药,其结构及药理作用与甲硝唑相似。塞克硝唑的体外抗原虫谱与甲硝唑相当,包括阴道毛滴虫、牛毛滴虫、痢疾阿米巴、兰伯贾第虫(十二指肠贾第鞭毛虫、肠贾第鞭毛虫)。该品对阴道毛滴虫的MIC与甲硝唑相似(0.7μg/ml),二者对痢疾阿米巴的最小抑制浓度也相似(6μg/ml)。塞克硝唑对十二指肠贾第鞭毛虫最小抑制浓度(0.2μg/ml)明显低于甲硝唑(1.2μg/ml),但其临床相关性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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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血象异常即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2.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3.应放置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本品;本品口服后能透过胎盘屏障进入乳汁,因此服药期间,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授乳。 【儿童用药】12岁以上儿童可以服用本品,单次服用本品的剂量为30mg/kg,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年患者用药】目前尚无65岁以上老人用药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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