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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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人工牛黄、人工麝香、熊胆、珍珠、冰片、磞砂、琥珀、珊瑚、海螵峭、红丹、大青盐、石斛、炉甘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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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河北金牛远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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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Z1302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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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睑板腺炎、麦粒肿、干眼症、角膜损伤、眼部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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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用玻璃棍蘸冷开水,蘸药少许,点于眼内,一日1~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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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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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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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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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睑板腺炎、麦粒肿、干眼症、角膜损伤、眼部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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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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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滴入眼内后,应无沙涩磨痛,流泪频频等症,如有发生,应予停用。(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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