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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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冰片、大叶紫珠及提取物、黑紫藜芦、三七、山药、生草乌、重楼、朱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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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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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Z4502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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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外伤出血、软组织损伤、骨折、脱臼、血瘀型月经不调、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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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用温开水送服,一次1粒(重症者2粒),一日3次,每隔4小时服一次,初服者若无副作用,可如法连服多次;小儿二岁至五岁一次1/10粒,五岁以上一次1/5粒。跌打损伤较重者,可先用酒送服1粒保险子。瘀血肿痛者,用酒调和药粉,外擦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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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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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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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外伤出血、软组织损伤、骨折、脱臼、血瘀型月经不调、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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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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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轻伤及其他病症患者忌服保险子;服药期间忌食蚕豆,鱼类和酸冷食物;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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