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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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珍珠母、沉香、石灰华、金礞石、红花、螃蟹、丁香、毛诃子(去核)、肉豆蔻、余甘子、草果、香旱芹、檀香、黑种草子、降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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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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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Z63020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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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中风偏瘫、半身不遂、肢体麻木、瘫痪、口眼歪斜、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癫痫、神经性疼痛、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三叉神经痛、肌肉萎缩、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脑萎缩、脑外伤后遗症、脑血栓、脑出血、脑梗塞、脑动脉硬化、脑供血不足、脑缺氧、脑积水、脑肿瘤、脑炎后遗症、脑膜炎后遗症、脑震荡后遗症、脑溢血后遗症、脑梗塞后遗症、脑中风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血栓后遗症、脑动脉硬化后遗症、脑缺氧后遗症、脑积水后遗症、脑肿瘤后遗症、脑炎后遗症、脑膜炎后遗症、脑震荡后遗症、脑溢血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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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口服。4~5丸/次,2次/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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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酸、冷、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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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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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中风偏瘫、半身不遂、肢体麻木、瘫痪、口眼歪斜、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癫痫、神经性疼痛、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三叉神经痛、肌肉萎缩、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脑萎缩、脑外伤后遗症、脑血栓、脑出血、脑梗塞、脑动脉硬化、脑供血不足、脑缺氧、脑积水、脑肿瘤、脑炎后遗症、脑膜炎后遗症、脑震荡后遗症、脑溢血后遗症、脑梗塞后遗症、脑中风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血栓后遗症、脑动脉硬化后遗症、脑缺氧后遗症、脑积水后遗症、脑肿瘤后遗症、脑炎后遗症、脑膜炎后遗症、脑震荡后遗症、脑溢血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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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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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酸、冷、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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