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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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主要成分为乳果糖,化学名称为4-O-β-D吡喃半乳糖基-D-呋喃果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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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丹东康复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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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1089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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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治疗肝性脑病,肝昏迷和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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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年龄:成人;起始剂量:每日30毫升;维持剂量:每日10-25毫升;1-6岁儿童:起始剂量:每日5-10毫升;维持剂量:每日5-10毫升;7-14岁儿童:起始剂量:每日15毫升;维持剂量:每日10-15毫升;婴儿:起始剂量:每日5毫升;维持剂量:每日5毫升。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可考虑加量。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毫升,一日三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曰最多2-3次软便,大便pH值5.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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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半乳糖血症;肠梗阻、急腹痛及其他导泻剂同时使用;对乳果糖及其成分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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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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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治疗肝性脑病,肝昏迷和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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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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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果在治疗2、3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查找原因并进行适当处理。本品如用于半乳糖血症患者或乳糖酶缺乏症患者,需注意本品中相关糖的含量:每15毫升中最多含1.7克半乳糖和1克乳糖。本品在便秘治疗剂量下,不会对糖尿病患者带来任何问题。用于治疗肝昏迷或昏迷前期的剂量较高,糖尿病患者应慎用。本品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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