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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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磺胺嘧啶银。辅料为凡士林、甘油、硬脂酸、天然十六十八烷醇、液体石蜡、氢氧化钾、单硬脂酸甘油酯、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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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原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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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20057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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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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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局部外用,直接涂于创面,约1.5毫米厚度。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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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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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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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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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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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不宜使用。4.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5.用量不宜过大,以免增加吸收中毒。6.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象和尿常规。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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