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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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紫苏叶、青蒿、香薷、薄荷、葛根、前胡、防风、黄芩、连翘、桑叶、淡竹叶、广藿香、苦丁茶、水翁花、荷叶、川木通、栀子、茵陈、粉萆薢、槐花、威灵仙、苍术、厚朴、陈皮、乌药、布渣叶、山楂、槟榔、紫苏梗、龙胆、旋覆花、甘草、牡荆叶(嫩叶)、千里光(嫩叶)、玉叶金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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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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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Z44023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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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胆囊炎、胆石症、高脂血症、高粘血症、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糖尿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慢性结肠炎、慢性胰腺炎、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支气管炎、慢性咽炎、慢性鼻炎、慢性扁桃体炎、慢性喉炎、慢性扁桃体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咽炎、慢性喉炎、慢性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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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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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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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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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胆囊炎、胆石症、高脂血症、高粘血症、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糖尿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慢性结肠炎、慢性胰腺炎、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支气管炎、慢性咽炎、慢性鼻炎、慢性扁桃体炎、慢性喉炎、慢性扁桃体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咽炎、慢性喉炎、慢性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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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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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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