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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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小檗皮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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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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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Z20123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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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细菌性痢疾、肠炎、腹泻、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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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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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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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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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细菌性痢疾、肠炎、腹泻、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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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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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腹泻伴重度脱水或体温超过39℃者禁用。2、本品未见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研究资料。3、尚无本品用于细菌性痢疾、霍乱、伤寒、副伤寒、食物中毒、病毒感染、霉菌感染、寄生虫感染、溃疡性结肠炎等腹泻的相关临床研究资料。4、过敏体质及对本药成分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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