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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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主要成分为二丙酸倍他米松、克霉唑、硫酸庆大霉素。其化学名为:16-甲基-11,17,21-三羟基-9-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17,21-二丙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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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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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注册证号HC2016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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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皮肤念珠菌病、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甲沟炎、须癣、头皮糠疹、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湿疹、皮肤瘙痒症、银屑病、单纯疱疹、带状疱疹、寻常疣、扁平疣、跖疣、传染性软疣、痤疮、脓疱病、毛囊炎、疖病、丹毒、蜂窝组织炎、皮肤结核、麻风、银屑病、玫瑰糠疹、鱼鳞病、钱癣、汗斑、鹅掌风、灰指甲、脚气、甲沟炎、头癣、手癣、股癣、体癣、花斑癣、须癣、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湿疹、皮肤瘙痒症、银屑病、单纯疱疹、带状疱疹、寻常疣、扁平疣、跖疣、传染性软疣、痤疮、脓疱病、毛囊炎、疖病、丹毒、蜂窝组织炎、皮肤结核、麻风、银屑病、玫瑰糠疹、鱼鳞病、钱癣、汗斑、鹅掌风、灰指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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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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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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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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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皮肤念珠菌病、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甲沟炎、须癣、头皮糠疹、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湿疹、皮肤瘙痒症、银屑病、单纯疱疹、带状疱疹、寻常疣、扁平疣、跖疣、传染性软疣、痤疮、脓疱病、毛囊炎、疖病、丹毒、蜂窝组织炎、皮肤结核、麻风、银屑病、玫瑰糠疹、鱼鳞病、钱癣、汗斑、鹅掌风、灰指甲、脚气、甲沟炎、头癣、手癣、股癣、体癣、花斑癣、须癣、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湿疹、皮肤瘙痒症、银屑病、单纯疱疹、带状疱疹、寻常疣、扁平疣、跖疣、传染性软疣、痤疮、脓疱病、毛囊炎、疖病、丹毒、蜂窝组织炎、皮肤结核、麻风、银屑病、玫瑰糠疹、鱼鳞病、钱癣、汗斑、鹅掌风、灰指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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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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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外用也可能吸收入乳汁,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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