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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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分是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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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安徽城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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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1999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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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关节炎、疼痛、痛经、牙痛、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术后痛、癌性痛、慢性关节痛、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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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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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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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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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关节炎、疼痛、痛经、牙痛、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术后痛、癌性痛、慢性关节痛、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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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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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尼美舒利对以下患者要慎重使用:具有出血病史的患者;具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是服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因本品主要通过肾脏系统排出体外,如果肾功能不全,就必须根据肾小球的滤过率,来减少服药的剂量。对肾功能严重不全的患者应禁用此药。如果在用了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之后,出现视力下降的症状,为了证实视力是否受到影响,最好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不推荐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推荐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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