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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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分为洛索洛芬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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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分装,LEADCHEMICAL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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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J20140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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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腱鞘炎、滑囊炎、肌肉痛、外伤及手术后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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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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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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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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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腱鞘炎、滑囊炎、肌肉痛、外伤及手术后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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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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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慎重用药)(1)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患者[会使溃疡复发]。(2)长期给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引起消化性溃疡的患者,有必要长期使用本品且用米索前列醇进行治疗的患者[米索前列醇用以治疗由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引起的消化性溃疡,但也有对米索前列醇治疗显示抵抗性的消化性溃疡,因此连续使用本品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并慎重给药]。(3)血液异常或有其既往史患者[易引起溶血性贫血等不良反应]。(4)肝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患者[会使肝损害恶化或复发]。(5)肾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患者[会引起浮肿、蛋白尿、血清肌酐上升、高钾血症等不良反应]。(6)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7)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8)支气管哮喘患者[会使病情恶化]。(9)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病情恶化潜在可能]。(10)克隆氏病患者[病情恶化潜在可能]。(11)高龄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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