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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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与格列吡嗪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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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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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2014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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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2型糖尿病、改善胰岛素抵抗、降低血糖、控制餐后血糖、减轻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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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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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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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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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2型糖尿病、改善胰岛素抵抗、降低血糖、控制餐后血糖、减轻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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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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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警告盐酸:二甲双胍乳酸性酸中毒。2、对增加心血管死亡率风险的特别警告。3、一般注意事项:本品可引起低血糖,因此,适当的患者选择、剂量以及指导,对于避免出现潜在的低血糖风险就十分重要。格列吡嗪在肝和/或肾功能损伤患者中的代谢和排泄速度可能减慢,如果低血糖症在这类患者中出现,其发作期可能会延长,应采取适当的处理。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泄,二甲双胍蓄积以及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的风险会随肾脏受损程度而增加,因此,血清肌酐水平超过年龄正常值上限的患者不得使用本品。对于老年患者,应仔细调整本品使用剂量使其达到能够充分控制血糖的最低剂量。4、给患者的信息患者应当被告知使用本品的潜在风险和受益以及可替代的其他治疗方式。也要告知他们坚持饮食治疗、有规律的运动,以及定期检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肾功能以及血液参数的重要性。5、实验室检测应周期性检测患者的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HbA)以监测治疗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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