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维生素A5000单位,维生素E20毫克。辅料为: |
|
|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3502122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习惯性流产,维生素A缺乏病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 |
|
|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期对维生素A需要量略增多,但每日不宜超过6000单位,孕妇摄入大量维生素A时有报道可能致胎儿畸形,如泌尿道畸形、生长延缓、早期骨骺愈合等。 2.维生素A能从乳汁分泌,乳母摄入量增加时,应注意婴儿自母乳中摄取的维生素A量。 3.孕妇一日不得超过1丸。 4.有维生素A过量摄入,并可能合并早期妊娠者,应作妊娠试验,并测血中维生素A含量。 5.维生素A过量期应避孕。 6.妊娠妇女如有维生素A摄入过量中毒,应进行有无胎儿致畸风险的咨询。 7.孕妇摄入正常膳食时,尚未发现有确切的 |
|
|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习惯性流产,维生素A缺乏病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维生素A有维持上皮组织如皮肤、眼结膜、角膜,增加视网膜感光度等正常机能的作用,参与体内许多氧化过程,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维生素E属于抗氧剂,参与体内一些代谢反应,能对抗自由基的过氧化作用,可保护皮肤,还能增强卵巢功能,防止习惯性流产。 |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习惯性流产的辅助治疗药,习惯性流产的患者,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应按推荐剂量使用,不可超量服用。3.慢性肾功能减退时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