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奥硝唑与氯化钠。) |
|
|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2004101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阴道炎,菌血症,厌氧菌感染,脑脓肿,牙周炎,腹膜炎,褥疮,败血症,细菌性肝脓肿,阿米巴肝脓肿,继发性腹膜炎,阿米巴痢疾,原发性腹膜炎,冠周炎,脓肿,脑膜炎,子宫内膜炎,气性坏疽,外科感染,痢疾,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静脉滴注,每瓶(100ml,浓度为5mg/ml)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用量:1后预防厌氧菌引起的感染:术前一次静滴1g奥硝唑。2疗厌氧菌引起的感染:首剂静脉滴注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连用5-10天;儿童按每12小时滴注10mg/kg剂量静脉滴渚,厌氧菌引起的感染如病人症状改善,建议改用口服制剂。3治疗严重阿米巴痢疾或阿米巴杆脓肿,起始剂量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用3-6天,儿童按每日滴注20-30mg/kg剂量静脉滴渚。 |
|
|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1.禁用于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2.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患者。3.禁用于器官硬化症、造血功能低下、慢性酒精中毒患者。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阴道炎,菌血症,厌氧菌感染,脑脓肿,牙周炎,腹膜炎,褥疮,败血症,细菌性肝脓肿,阿米巴肝脓肿,继发性腹膜炎,阿米巴痢疾,原发性腹膜炎,冠周炎,脓肿,脑膜炎,子宫内膜炎,气性坏疽,外科感染,痢疾,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硝基咪唑类衍生物,其发挥抗微生物作用的机理可能是通过其分子中的硝基,在无氧环境中还原成氨基或通过自由基的形成,与细胞成份相互作用,从而导致微生物的死亡。 |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损伤患者用药每次剂量与正常用量相同,使用药间隔时间要加倍,以免药物蓄积。2.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神经症状反应即停药,并进一步观察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