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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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头孢美唑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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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海南中化联合制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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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20103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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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腹膜炎,泌尿系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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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通常成人,1日1~2克(效价),分2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通常小儿,1日25~100毫克(效价)/公斤体重,分2~4次静脉注射或者静脉滴注。另外,难治性或严重感染症,可随症状将1日量成人4克(效价)、小儿增至150毫克(效价)/公斤体重,分2~4次给药。静脉注射时,本剂1克(效价)溶于灭菌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10毫升中,缓慢注入。另外,本剂可加入补液中静脉滴注。溶解静脉滴注剂(100毫升瓶)时,不得用注射用蒸馏水溶解(因溶液不呈等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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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1.对本剂成分有休克既往史患者不得用药。对本剂成分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原则上不得不用药时慎用; 2.高龄者慎用; 3.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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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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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老人注意事项: 高龄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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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腹膜炎,泌尿系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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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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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症即往史者。(2)本人或双亲、弟兄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寻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患者。(4)经口摄食不足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通过摄食不能补充维生素K的患者,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 2.重要且基本注意:(1)有可能引起休克,故应仔细问诊。另外,事前进行皮肤反应为宜。(2)应做好出现休克时可急救处理的准备。给药后患者保持安静状态并注意观察。(3)给药期间及给药后至少1周避免饮酒(参照[药物相互作用]项); 3.对临床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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