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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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多烯磷脂酰胆碱(天然多烯磷脂酰胆碱,带有大量的不饱和脂肪酸基,主要为亚油酸[约占70%]、亚麻酸和油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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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A.Nattermann&Cie.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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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注册证号BH2002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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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急性肝病,慢性肝病,胆结石,肝脏损害,妊娠中毒,银屑病,小胆管扭曲,无胆汁粪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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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1.餐后用足够量的液体整粒吞服,不要咀嚼(推荐餐中服用)。 2.开始时每日三次,每次两粒(4.6mg)。 3.每日服用量最大不能超过1368mg(6粒胶囊)。 4.一段时间后,剂量可减至每日三次,每次一粒(228mg)维持剂量。 5.疗程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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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已知对大豆制剂、磷脂酰胆碱过敏和/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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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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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参见“用法用量”。儿童用药:儿童用量酌减,或遵医嘱。老人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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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急性肝病,慢性肝病,胆结石,肝脏损害,妊娠中毒,银屑病,小胆管扭曲,无胆汁粪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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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是从植物中提取的。据报道,本品在乙醇、脂环醇、四氯化碳、扑热息痛和氨基牛乳糖等诱导的急性肝损伤试验模型中具有肝脏保护作用。在慢性模型(乙醇、硫代乙酰胺、有机溶剂中)也观察到抑制脂肪变性和纤维化作用。已有研究提示,本品可以加速膜的再生和稳定,抑制脂质过氧化,抑制胶原合成。目前尚无针对人体药效学的特殊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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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由于含有大豆油成分,本品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过敏反应。3.使用本品时,必须同时避免有害物质(如酒精等)的摄入,以预防出现更严重的损害。4.对于慢性肝炎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后如不能明显改善主观临床症状,应停药并就医。5.不推荐在妊娠或哺乳期间应用本品。6.不得将本品用于12岁以下儿童。7.如相关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症状,可能是疾病恶化的征兆,应立即就医。8.应严格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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